徐師自明
伏羲畫卦,如無周文王以文字說明,後人無法研讀。說明六十四卦的文字名為繫辭。繫
在每卦之下的名為卦辭,亦名彖辭,繫在每爻之下的名為爻辭,亦名象辭。文王繫辭時,將
六十四卦分為上下兩篇,自乾坤至坎離三十卦為上篇,自咸恒至既濟未濟三十四卦為下篇,
後與繫辭並稱為上下經。卦與繫辭仍然難解,孔子乃作傳文加以闡釋,計有彖傳象傳繫辭傳
等十篇,名為十翼。漢書藝文志:「易道深矣,人更三聖。」韋昭說,三聖即是伏羲、文王
、孔子。一部大易,即由伏羲畫卦文王繫辭孔子作傳而完成,但先儒論此,不盡相同。
六十四卦由三畫的八卦重為六畫而成。畫八卦者,因繫辭下傳明言包犧氏「始作八卦」
,諸儒無異言,但誰是重卦者,諸儒之說則異。孔穎達正義列舉四說,一是王弼等以為伏羲
氏,一是鄭玄之徒以為神農,一是孫盛以為夏禹,一是司馬遷等以為周文王。孔氏則從王弼
之說,並引證繫辭傳說卦傳,指出其餘三說之非,確定伏羲氏既畫八卦,即自重為六十四卦
。此後宋明清諸儒多從孔氏,以為定論。雖有少數人仍以周文王為重卦者,他們舉司馬遷史
記周本紀,文王為殷紂的西伯時:「其囚羑里,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。」以為此說在東
漢諸儒之前,應可信從。但唐儒張守節說:「太史公言蓋者,乃疑辭也。」可見「蓋益易之
八卦為六十四卦」原為不定之辭,故仍以孔氏所從的王弼之說為是。孔氏引證繫辭傳中,有
一條是就大衍之數立論,最有理論依據。大衍之數就是取五十莖蓍草,用四十九莖,依占筮
之法,以四數揲之,每揲一次為一變,三變始得一爻,九變得三爻,即得八卦中的一卦於內
,六畫卦的內卦已成,但尚未得外卦,必須繼續揲得三爻,始告完成六畫卦。所以繫辭上傳
說:「十有八變而成卦,八卦而小成。」宋明諸儒也說,易自太極生兩儀,漸次而生八卦,
以至六十四卦,其發生的次第極為自然。足見伏羲畫卦,由八而至六十四,一氣呵成。
孔氏正義論繫辭作者,列有二說。一說卦辭爻辭都是文王所作,此據繫辭下傳:「易之
興也,其於中古乎。作易者,其有憂患乎。」又: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,
當文王與紂之事邪,是故其辭危。」另一說以為若干爻辭有疑問,如升卦六四:「王用享于
岐山。」明夷六五:「箕子之明夷。」所說皆是後來之事,文王在羑里作繫辭時,不當有此
類豫言。雖然這兩句爻辭尚有其他的解釋,如漢書儒林傳說,蜀人趙賓將「箕子」解釋為「
荄茲」,不以箕子為人名,但不為諸儒所認許。孔氏正義因而採取馬融陸績等所說,確定文
王作卦辭,周公作爻辭。宋明清諸儒也多贊同孔氏此說。
史記孔子世家說:「孔子晚而喜易,序、彖、繫、象、說卦、文言,讀易韋編三絕。」
漢書藝文志也說:「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。」又儒林傳載,孔子「晚而好易
,讀之韋編三絕,而為之傳。」孔子作傳十篇,解釋經義,舊名十翼。據孔氏正義以及世家
張守節注,其次第是上彖、下彖、上象、下象、上繫、下繫、文言、序卦、說卦、雜卦。明
儒何楷古周易訂詁以及清儒毛奇齡仲氏易都說,西漢田何所傳的周易,其十翼與上下經分離
,經傳共為十二篇,而且經傳各為一書,後因東箂費直以彖象傳等十篇解說上下經,始將十
翼附之於經,再經鄭玄以傳合經,將彖傳象傳分接在卦爻辭之後,如現在注疏本乾卦的編次
。至王弼注易時,他自坤卦開始,每卦以彖傳移綴在卦辭之後,冠以「彖曰」二字,又將象
傳按大小兩種分開,解釋一卦之象的名為大象,綴在彖傳之後,冠以「象曰」二字,解釋六
爻之象的名為小象,綴在各爻的爻辭之後,也冠以「象曰」二字。十翼除彖傳象傳如此分散
之外,文言傳專釋乾坤二卦,故分別附於乾坤二卦之後,其餘繫辭上下傳,以及說卦、序卦
、雜卦諸傳,皆依次附在六十四卦經傳之後。
據史記漢書記載,十翼全是孔子之作,但繫辭上下傳裏有好幾處加「子曰」二字,李鼎
祚集解引崔憬曰:「夫言子曰,皆是語之別端。」孔氏正義以為,或因語之別端,或因既引
易辭前語已絕,或因引卦之後,故加子曰以別之。清儒皮錫瑞氏依「子曰」二字論定繫辭傳
必非出自孔子手筆,而是孔子弟子所作,而康有為氏以史記孔子世家與漢書儒林傳反復推論
,考證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皆非孔子之作,所論都無充分的根據。